公共部门雇员的永久性概念在所有

也许我们可以说,在大多数欧洲国家,常任公务员是指在各部委工作并行使公共权力的法官、警察和外交官。 其次,欧洲国家并不总是同样严格。例如,在英国、荷兰、斯洛文尼亚、芬兰和丹麦,永久权就得不到保障。确实有一个特点是,在四个国家(丹麦、芬兰、瑞典和英国),在与私营部门类似的条件下,可以解雇公务员,因为他们的表现不佳或根本不够!当然,即使在这些情况下,我们也必须指出,实际上对这些雇员的保护大于私营部门工人的保护。

 

许多国家仅因某些违纪行为才

解雇常任公务员(德国、葡萄牙、西班牙等),而大多数国家则存在因以下原因被解雇的可能性:表现。这种可能性是必不可少的,并且在一些 新加坡 号码 国家(例如荷兰)得到了应用,尽管在其他国家(例如在我国)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,很少在实践中应用。关于因财务和组织原因而解雇的可能性也存在差异(表 )。这种情况在一些国家(希腊、马耳他、塞浦路斯、西班牙、德国)被排除在外,而在另一些国家(荷兰、丹麦、匈牙利、芬兰等)则明确规定了这种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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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国家为满足提高公共部门效率的

需要而实施的制度差异很大。以奥地利为例,公共部门的所有雇员都要经过试用期,试用期可能长达  年!只有这样,当然不是每个人,才能获 澳大利亚 电话号码列表 得永久的地位。同样在法国,定期合同(通常为五年)似乎正获得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应用。该规定的目的是临时招聘有能力的员工,并加薪以满足特定需求。工资非常高,因此私营部门工人有很强的兴趣表现出兴趣。 总之,欧洲的经验让我们得出一个基本发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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